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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学校党的建设研究会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0

各党总支、各位会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学校党建工作研究,推动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学校党的建设研究会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课题申报人可围绕《2021年度扬州市职业大学党的建设研究会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中进行选题,也可结合我校党建工作实际情况及自身专长,自行拟定课题。

2. 课题负责人每次限报课题1项;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不超过2项;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的课题进行重复申报;上一年度基层党建工作研究课题尚未完成的课题组成员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二、申报程序

1. 请课题申报人认真填写《2021年度扬州市职业大学党的建设研究会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

2. 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党总支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申报书》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1630日前交至崇德楼323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yzzdzzb@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3. 学校党的建设研究会对各党总支、各位会员上报的课题进行遴选、评审,统一公示立项课题。

三、研究周期和课题经费

课题类型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重点课题资助2000/项,一般课题资助1000/项,课题研究周期为1-2年,资助经费于结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

四、结题验收

1. 课题结题时,研究成果可以为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为论文的,发表时应注明立项课题名称及编号。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的,需具备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且有一定推广、复制、借鉴意义。

2. 课题负责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题研究,验收合格方可结题。超过研究期限尚未结题的,课题自行终止撤项,资助经费不予发放。

 

 

附件:

1. 2021年度扬州市职业大学党的建设研究会课题申报指南

2. 2021年度扬州市职业大学党的建设研究会课题申报书

 

                                              扬州市职业大学党的建设研究会

202163

 附件1:2021年度扬州市职业大学党的建设研究会课题申报指南.doc

附件2:2021年度扬州市职业大学党的建设研究会课题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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